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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毕业生、企业的评选条件
作者:日期:2020-09-04 12:26:29 浏览:
品牌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参加工作以来曾获得政府(部委、省厅)或行业内荣誉称号。
3、在企业工作中成为技能精英,受到表彰奖励;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单位重视,已经从事管理工作,得到较高的管理职位。
4、坚持自主学习,有创新能力,注重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取得革新成果或专利,为企业生产节约成本、为提高生产效率做出了突出贡献。
5、积极自主创业,自己拥有独立法人的公司,企业健康发展且具备一定规模。年利税百万元以上,为地方经济发展及社会就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品牌企业的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
1、企业规模;二产生产企业年产值1亿元以上,在职员工300人以上;三产企业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在职员工200人以上;幼儿园或培训机构属一级一类园或在校生规模300人以上。
2、企业定位:属于国内或行业内(由权威机构认定)的知名企业,产业前景是国家或大区域的主导新兴产业,产品或经营项目在市场中具有可持续发展性。
3、合作育人;与我校保持长期合作(有冠名培养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实施教学管理、共同培育师资、提供育人资源。
4、就业环璄;我校毕业生长期就业合作单位,专业对口、稳定率高,为毕业生提供完善的技术及管理岗位的晋升渠道,连续多年被就业指导中心评为五星级并且学生向往期待的就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