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2023年度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申请工作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3年度立项课题第一次结项后未结项的部分课题。(各类成果发表时间应在课题立项之后及本次结项申报截止日期之前)。2.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结项准备。
3.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结项申请,由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市课题管理办公室。
4.课题负责人需登录易普拉格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结项材料(文件格式为PDF,命名方式为姓名+结项材料)以及登记表,纸质版结项材料提交到科研中心。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5.本次结项为2023年度立项课题第二次结项,对逾期不能完成者,视为自动撤项。
附件:
1.《结项卷封面页》(正反面打印)
2.《2023年度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正反面打印)
3.2023第二次结项受理申请登记表(表样)
科研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