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籍管理问题清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0-12-14 09:16:00 浏览:
各系(院)
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对所有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工作再次核查,具体核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范围
18、19级学生
二、核查内容
1、学生档案(按照学生档案要求整理)
2、各系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学生纸质档案、照片等材料逐一比对,严格核查。
3、检查学生填写《学生入学登记表》《学生卡片》,并与其高中档案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凡是发现所填信息不一致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核对新生所填写的学生学籍表与纸质档案材料字迹是否一致;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家庭情况、身高等能确定身份的关键栏目信息是否一致。
4、图像采集已经完成,各系根据图像采集照片和学生档案中高考报名照片、学生录取照片(发至学管干事群)逐一核对,凡发现不一致的要及时报告学工处。
5、学工处负责新生录取照片与新生入学电子图像采集照片的人像比对。
三、工作要求
1.此项问题清查回头看工作是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教育公平、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核查时,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应将在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冒名顶替、高考移民、弄虚作假的学生及时报告学工处。请各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结合实际,明确职责。
2.经核查,本系学生无存在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填写在校生信息核查回头看情况统计表。
3.要求各系(院)检查工作于19日(本周六)之前完成,核查过程需用文字说明,上交情况报告。
因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系(院)领导和各位辅导员老师高度重视,一定要按照要求和标准认真细致做好学籍管理问题清查回头看核查工作,保证不出现任何纰漏。
附件:在校生信息核查回头看情况统计表
学工处(团委)
2020年12月14日